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我院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2020年 “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专升本”的选拔对象为我院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通过英语B级考试的同学优先推荐。
(四)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比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二等奖(银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优秀毕业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文件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六)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
(二)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同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3%,专升本升入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
(四)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
(五)“专升本”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继续使用专升本系统进行审核录取工作,部分数据将直接录入系统进行上报审核。
(一)5月16日前,学院教务处将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上报专升本系统。
(二)5月25日前,我院与本科院校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将协议扫描录入系统。
(三)我院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6月1日前报教育厅备案。
(四)各系部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5日前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应于6月12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毕业生的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无异议,6月21日前报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相关数据录入系统,纸质版报1份)、《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录入系统上报)、《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扫描件录入系统上报)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直接将数据录入系统上报)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直接录入系统上报)等材料。
(五)教育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7月上旬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阳志红,0773—366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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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